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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分割共同财产时,按揭房的性质如何认定?
【案件】原告胡华(化名)与被告董海(化名)于2004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5年01月19日在X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婚初夫婚感情较好,未生育子女,由于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在处理前婚生子女问题和个人生活问题上发生分歧,从2008年05月开始分居生活至今,彼此间互不来往,原告认为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于2008年08月07日起诉来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后,父母应在能力之内给子女足够的抚养费
【案件】上诉人吕诗(化名)因抚养费纠纷一案,不服原审民事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原审判决准予原告法定代理人符翠(化名)与被告吕诗(化名)离婚,原告由符翠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元至原告年满18岁。2002年9月原告进入XX市第二中学就读初中年级。2002年至2003学年度第一学期收取的费用有:学杂费698元、晚修费50元、资料、试卷费240元、其他180元、一年学生平安保险费30元共计119……
夫妻一方在外打工所得财产可否纳入共同财产里
【案件】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于1990年12月10日登记结婚。1991年5月14日生育女孩张XX,现在外打工。1996年10月27日生育男孩张X,张X现随被告生活。婚后原、被告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于2005年外出打工与被告分居至今。另双方结婚时,被告给付的彩礼金有2600元(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原告的陪嫁物品有一台韶峰牌17寸黑白电视机、一台蜜蜂牌缝纫机及被窝铺盖等床上……
要离婚了,彩礼如何归还
【案件】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农历12月订立婚约,订婚时原告给付被告彩礼4000元。2008年农历11月22日,原告给付被告彩礼20000元,买金项链款5000元,双方未办理登记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开始同居生活。2008年末,双方解除婚约,被告退还原告彩礼19000元,加上原告母亲治病向被告借款1000元,被告共退还原告彩礼人民币20000元。原审原告毕海在原审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相……
如何协商处理离婚问题
【案件】原告陈芳(化名)与被告向会(化名)于1999年经人介绍后相识并恋爱,2002年4月9日登记结婚。结婚时原告陈芳给被告方彩礼金10000元,被告向会的陪嫁物有:一套组合家具、一台21寸长虹彩电、一台洗衣机、一台美的电扇、一台金正影碟机、四铺四盖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上述陪嫁物已由被告向会搬走。双方无生育,婚后一段时间夫妻感情较好,后来夫妻关系逐渐恶化。2008年5月27日原告陈芳诉至法院,请……
上海离婚律师: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多年了可否离婚
【案件】原、被告1997年农历正月初六经人介绍相识,1997年6月13日XX人民政府登记结婚,1998年3月5日生男孩,2007年11月5日生女孩。原、被告结婚的第二天,因搬迁嫁妆问题婆媳之间发生吵架,以后婆媳关系一直没有得到较大的改善,原、被告之间也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2002年后有所加剧,被告陈述从2008年农历12月28日起双方开始分居。2009年5月3日原、被告因口角打架,原告被打伤送医院……
上海婚姻律师:无足够证据支持诉求时怎么办
【案件】原、被告系同胞兄弟。2007年4月4日原、被告父亲肖时(化名)以原告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将原告告上法庭,经法院主持调解,2007年5月11日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此后肖时的医疗费原、被告平均分担。肖时于2007年10月去世。从2007年5月13日至肖时去世前肖时在村卫生院所用医疗费为1024元,肖时生前已支付397元,被告肖平(化名)已支付26元,尚欠601元医疗费未支付,因所欠医疗费602元……
上海离婚律师:未成年人的遗产由法定代理人来管理
【案件】被告系原告的媳妇,第三人唐元(化名)系原告的孙子。2007年12月31日,原告之子唐上(化名)在深圳因车祸事故不幸死亡。2008年2月,在XX村领导参加的情况下对唐上死亡后的财产进行清理,被告拿出了25000元存折交大家过了目,除去偿还刘某的借款2000元并支付刘某工资3000元,计算20000元存款。因唐上死亡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官司打完后给付了刘某5000元。 原告诉称;原告之子唐上死……
上海离婚纠纷律师:夫妻感情长期不好可以离婚
【案件】原、被告于1993年冬在XX打工相识并自由恋爱,1996年6月11日在XX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1997年9月9日生男孩,小孩一直在原告住处生活。婚后初期阶段,原、被告夫妻感情一般。后来,原告外出务工,被告在家带小孩,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短,又由于被告不能处理好与原告父母亲的关系,从而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出现了隔阂。到了2006年9月,原告回家,原、被告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从而导致两人分居生活……
夫妻关系有可能和好,一般不准离婚
【案件】原、被告经人介绍于1999年3月相识,1999年4月2日登记结婚。2000年3月4日生大儿。2005年8月2日生小儿。婚后初期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可。到了2006年时,因被告的姐姐闹离婚,被告姐姐的前夫到被告家中吵闹,原告认为没有安全感。原告于2007年4月回娘家。后来,被告将原告接回家。2008年6月19日原告以外出打工为由离开了被告;从此以后,两人一直分居生活。 原告诉称,原、被告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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