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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且付清全部房款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等额分割。
4、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等额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中共同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所有者应偿还对方在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中应有的份额。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那些
1、自愿协商原则
《婚姻法》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7条规定: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一)》17条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在协议分割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婚姻法》46条规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上文已经就“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那些”进行了介绍。房产,是婚姻绕不开这道坎,我们既然无法跨越它,就应该更直接地去面对它。离婚房产的分割所牵涉到不仅仅是财产上的问题,更多地会牵涉到人情世故、婚姻关系等很多方面问题,处理起来甚是棘手。读者切不可只因读了本文而依本文处理事务,如房产分了对方如何居住,子女如何居住,离婚前同住的父母又该如何居住?这些问题该如何协商处理,诉讼中如何做最有利?本人建议遇有疑问时最好能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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