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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套房产的继承,两个儿子各自拿出一份父母所立遗嘱,极力争抢遗产。近日,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奇的遗产继承纠纷。 2002年,市民李根宝去世,因无配偶和子女,他生前一处房产由哥哥李根财继承。2010年,李根财和妻子双双去世,这套房产成了他们两个儿子李东树和李东强争执的焦点。 哥哥李东树称,2010年父母生前曾立下遗嘱,把房产交由大儿子李东树继承。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老人特地请来两位律师作为现场见证人,书面写下遗嘱。 弟弟李东强却拿出了另外一份遗嘱声称,母亲去世后,父亲李根财重新立了份遗嘱,该份遗嘱由李东强的儿子李林代书,并按有李根财的手印,遗嘱表明李东强也是继承人,并出示了三张拍摄于老人立遗嘱时的现场照片用来证明该份遗嘱的真实性。 而哥哥李东树反驳称,从三张照片来看,父亲处于昏迷状态,根本无法具备立遗嘱的能力,遗嘱上的手印肯定是李东强趁父亲昏迷时用父亲的手指所按。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东强提供遗嘱的出具时间晚于原告李东树提交的遗嘱出具时间,但被告李东强提交的遗书是他的儿子代书,且缺乏见证人签名,不予认可。原告提供的遗嘱虽也系代书,但有独立的两名律师见证了该份遗嘱的出具过程。故法院对原告提供的遗嘱予以认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涉案房屋归原告李东树所有。责任编辑: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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