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0月08日
上海离婚律师网logo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起诉离婚期间对方要求共同居住怎么办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是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那么起诉离婚期间对方要求共同居住怎么办?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起诉离婚期间对方要求共同居住如何处理

在当事人起诉离婚直至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且判决生效前,双方依然是合法夫妻。那么,既然是合法夫妻,就有共同居住权。但是由于在起诉离婚期间,所以这个权利一方可以放弃,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放弃必须同居。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上海离婚律师对“起诉离婚期间对方要求共同居住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起诉离婚期间,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具有共同居住的权利,所以对方要求共同居住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上海离婚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专业团队,全面负责,值得信赖
上海离婚律师咨询热线
上海离婚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